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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近用權

訂定申請使用公用頻道規定

為了保障市民言論自由,及確保「接近使用傳播媒體」機會平等之權利,桃園市3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皆訂定申請使用公用頻道的規定,供政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民眾申請播送公益、藝文、社教等節目,讓市民培育公民媒體涵養,具備公民記者技能,記錄地方成長歷程,反應時事政策問題。

連續6年辦理桃園城市紀錄影像培力工作坊

為落實人民媒體近用權,2023年開設新聞影像及攝影、自媒體經營課程,邀請傳播學相關領域學者、影像製作實務經驗者或新聞產業工作者等專業人士授課,課程包含基礎理論面向及實務兩大面向,並發表工作坊成果,將學員自製影像提供本市3家地方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播出,提升公民參與度,並豐富公用頻道內容。持續優化課程內容,包括媒體識讀講授性別平等及反歧視等議題,並鼓勵學員積極參與公共事務,或以桃園在地原住民、新住民文化特色製作專題報導。

有線電視業者培植市民媒體素養

隨著網路及手機科技發達及社群媒體盛行,桃園市3家有線電視業者已將公用頻道資源、攝影剪輯器材,轉換培植市民媒體素養及初級攝影剪輯課程。

  1. 與學校建教合作免費提供器材及師資,並與學校師生建教合製教學短影音,將媒體素養融於教學中。

    2.推廣民眾拍攝、撰寫故事:結合在地影劇團,推廣由社區民眾自行擔綱演出自己的社區故事,亦教導民眾用手機寫故事,確保市民「接近使用傳播媒體」機會平等之權利。

持續推廣有線電視公用頻道

2023年持續辦理有線電視媒體體驗營,與桃園在地有線電視合作,招收桃園國小中高年級、高中職組學生,介紹地方公用頻道之功能與運用,讓學童進一步認識有線電視媒體,從小培育公民近用媒體的能力,期擴大公用頻道效益。